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房屋租賃未支付租金引發的糾紛,最后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將矛盾化解在訴前,促進了社會和諧。 某村委會到法院訴稱,某單位從2020年1月開始租賃其村的門市房作為辦公室使用,并簽訂了合同,約定租期為一年,租金為35000元。后某單位一直以此筆款項未撥付為由,未支付房屋租金,直至2022年,村里因發展需要,強行將某單位放在其村門市房的物品清離,但至今某單位仍無人出面解決拖欠房屋租金事宜,特起訴到法院,要求某單位支付房屋租金105000元。 立案庭法官考慮到此案事實清楚,證據明確,且雙方都有意愿調解,遂決定從訴源化解此糾紛。兩單位的代理人來到法院調解室,法官對雙方代理人有針對性地進行釋法明理,并告知當事人如果通過訴訟程序將會產生過高的法律成本,既耗時間、又傷和氣。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意見并握手言和。由某單位分期給付某村委會拖欠的房屋租金105000元。為了保證后續的履行,雙方當事人積極到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最終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