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充分釋法明理,成功調解了一起代位求償權糾紛,得到了當事人的贊揚。 原告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訴稱,王某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與侯某某駕駛的車輛相撞,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經某交通管理大隊認定,王某某負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侯某某為維修車輛花費共計人民幣46099.6 元,原告根據某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向候某某支付了該筆款項,侯某某同意將代位求償權轉移給原告。此后原告向王某某催款時,王某某拒不支付,遂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庭前找到王某某了解情況,對于交通事故以及責任認定王某某無異議,但稱自己和上述保險公司沒什么關系,要找也是侯某某找自己,堅稱保險公司和自己說不上話。針對此情況,法官將代位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向王某某做了詳細的解說,說明拒絕賠償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經過辦案法官的釋法明理,王某某終于打消了疑惑,表示對案件事實無異議,愿意將修車款給原告。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某當場將46099.6 元轉給了原告,雙方握手并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 初審:郭小宇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